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B级考试、期末考试考场考生纪律要求

发布日期:2023-06-16 09:48:36 浏览次数:

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B级考试考场纪律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0开始,下午2:40开始)入场,入场开始20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学生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签到册上签名。

二、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当天不要携带电子设备进入教学楼!)。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三、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学生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四、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五、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六、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作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作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一律无效。

七、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期末考试考场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参加该场考试,并以“缺考”论处。考生入场时必须出示学生证,根据监考人员要求对号入座,将学生证放在桌子左上角备查,接受监考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签字表上签名。

二、考生须携带黑色签字笔、橡皮等考试相关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与考试无关物品按照监考人员要求上交至指定位置。

三、答卷一律用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作图或其它需用铅笔答题的除外),字迹要清楚整齐。如遇试卷字迹模糊不清或缺页等,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询问周围考生。

四、在开考60分钟内,无论是否完成答卷,不予离开考场。在开考60分钟后,提前完成答卷者,可以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按要求整理好交给监考人员,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五、在答卷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考场,必须得到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开,但以离场一次为限。

六、考试时间终止,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统一指令,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整理好后,交给监考人员或等待监考人员收取。收卷完毕,监考人员宣布退场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考处理:

1.因个人原因,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考试;

八、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违纪处理:

1.拒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和调动,不按指定座位就座;

2.在进入考场时,不听监考人员劝告,将考试所需文具以外的其它物品带入考场;

3.在考场内吸烟、大声喧哗;

4.未经监考人员允许而传递文具;

5.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

6.考试时间已到,延误收卷时间或拒绝监考人员收卷;

7.提前交卷后在考场内逗留、谈话或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停止答卷后继续答卷。

九、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作弊处理:

1.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2.与周围学生交谈或互打手势、暗号;

3.传递小抄或利用其他形式传递答案和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4.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卷;

5.替考或请人替考;

6.未经允许将试卷带出考场;

7.接听手机,看手机信息,手机振动或发出声音;

8.为提高考试成绩采取的其它不正当行为。

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保持良好的考试秩序。对旷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