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全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系(部)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报请学院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2.组织各系制(修)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指导系(部)编制学期开课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学院招生计划的制定;编排校历。
4.组织各系进行排课,负责全院教室调配、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协调和指导相关系(部)做好公共课的教学组织与安排工作。
5.会同各系(部)开展教材建设,组织教材选定、订购、印刷和供应工作;组织并指导各系(部)教学课件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系制订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并监督、检查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总结实习经验。
7.参与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的制定,负责对实践教学与实验实训室建设的评估工作。
8.组织全院性公共选修课的开课、选课工作。
9.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考务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10.指导各系(部)制定重点课程的建设规划,组织重点课程建设审定、教育科研规划立项项目的申报和教学成果评奖、精品课程、特色专业的申报工作。
11.负责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安排领导听课和教学巡视工作。
12.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制定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进行各教学阶段的教学评估;组织教师授课水平调查并进行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汇编。
13.配合学院督导室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14.配合财务处,做好全院日常教学经费、实验实训室建设与改造经费、教学设备与软件购置经费、技能竞赛经费以及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工作。
15.配合人事处核算教学人员编制、拟定师资的补充、调整和培养提高方案。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