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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权天玥等5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22 15:13:00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我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可予以退学。

经核实,权天玥等5名学生达到退学条件,经研究决定,拟对以下5名学生进行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书面反映。

乐通118手机官网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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