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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高职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3 16:11:49 浏览次数:

接教育厅通知,全省高校毕()业生图像拍摄工作由新华社安徽分社承担,根据新华社安排,现就我校毕业生图像拍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201958日(周三)下午13:00开始。

二、拍摄对象:具有2017级正式学籍各高职专业的学生(16级预科生、17级统招生、15级五年制已转段的学生)。

三、拍摄顺序:本次拍摄顺序依次为电子信息系13:00-13:30)、建筑工程系13:30-14:00)、人文艺术系14:00-14:30)、汽车工程系14:30-15:00)、经济管理系15:00-16:00)。拍摄时班级辅导员必须在场,否则不予安排。

四、拍摄地点:南主楼一楼学生服务中心对面房间。各班按班级学号排队提前10分钟在办公楼1楼大厅列队。

五、注意事项: 

1、每人15元图像采集费,由班级辅导员统一收取,按班级于430日前交教务处(提供具体缴费名单)并领取摄像单。此费用为新华图片社代收费用。

2、电子摄像的拍摄时间为全省统一安排,逾期不再单独组织。各班务必要提前通知到每个学生,如不参加图像采集,将造成无法按时毕业。

3、图像采集时,学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先后顺序排队进入采集现场,以免造成图像错位。

4、拍照时着装为非蓝色的浅色系衣服,不得穿奇装异服;刘海不要遮住眼睛及眉毛,露双耳;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物。

以上请各系辅导员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学院教务处网站上也有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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