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
(一)清明节放假3天,即: 4月5日至4月7日,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放假期间,各部门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9-04-04 10:54:18 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
(一)清明节放假3天,即: 4月5日至4月7日,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放假期间,各部门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