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夏桐鑫、陈健、梅珊珊、姚辉霞、高凤林、王泽迪、杜月蓉、王晓怡、李舒婷、储著超、吴宗爱、胡婷燕、吴忠爱、耿晓勤、程鹏、马蓉、侯康佳、曹春雨、葛梦梦、郭伊能、潘元、陈家欣、李蕾、余慧、江莉娟、汪倩、程程、陈月、仇开放、胡明妍、李卫婷、姚平平、种倩倩、郭雅榕、董淑慧、周浩、程功、夏伟朝、汤婷婷、赵诣、曾晴、李楠、刘洁、马玉荣、吴孙槿、潘娜、陈香玉、汪令伟48位同志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6日-2022年7月22日。公示期间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人事处办公室反映(须提出书面材料与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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