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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0 14:57:00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相结合,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委组织评选范围:各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教工党员和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学生党员且党龄满一年。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满一年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得到党员群众肯定,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1.作用发挥显著。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取得显著成效。

2.规章制度健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3.组织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

4.服务功能完善。党内关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

5.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形成富有影响力和特色。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

2.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

3.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

4.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充分肯定。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名额: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1个;优秀共产党员按正式党员数的15%;优秀党务工作者按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数20%。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

(二)具体程序:

1.评议推荐。各级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后进行民主推荐,以确定向党委推荐的名单。6月19日前,各党支部上报推荐材料至学院党委办公室。推荐材料需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电子版请发至邮463443221@qq.cn,纸质版请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2.党委审议批准。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名单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表彰人选,并在学院师生中公示。

四、表彰奖励

学院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嘉奖。

1.被评为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500元),并予以表彰;

2.被评为2020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500元),并予以表彰;

3.被评为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x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x

      4.先进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docx


 

中共乐通118手机官网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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