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
作者:职成处
皖教秘职成〔2019〕77号
各市、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联合举办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中职学校经市级竞赛选拔后以市为代表队参加省中职组大赛。广德市可单独选拔组队参加省赛,每项目限报一人或一组;宿松县参加安庆市选拔。
省属中专学校、省属高职院校中专部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合肥市教育局组织的省属队选拔赛后组成省属代表队,也可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参与当地选拔后代表该市参加省赛(每校只能选择一种参赛方式)。
高职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下同)经校内选拔后以校为代表队直接参加省高职组大赛。
二、在技能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各地各校要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规范操作,确保安全。大赛期间,学校应为每位选手和指导老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大赛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法、有关通知及附件、比赛规程、大赛进展动态等将及时在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网站、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网站发布。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强化信息报送及相关管理,提高参赛组织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各地各校要以技能大赛为抓手,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扩大学生参赛面,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各市要进一步规范市级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项设置比例原则上分别不超过参赛选手的10%、20%、30%;市级大赛参赛选手及获奖选手名单均须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组织、支持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开展技能训练,参加全国、全省、全市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大赛组织部门、和指导教师、有关组织人员等,可根据技能大赛成绩,给予适度表彰奖励。由市教育局提出具体方案,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按规定程序批准。
各地各校在参赛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系。
省教育厅联系人:
高职组:省教育厅高教处,任雯君, 0551-62818295;
中职组:省教育厅职成处,饶庆眉, 0551-62831846;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
职业能力处:陈德宝,0551-62673947;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马军,0551-62632279。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一、大赛宗旨
加快构建现代职教体系,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皖教职联〔2019〕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展示职业院校教学成果和学生风采,突出“大赛点亮人生 技能改变命运”的时代主题,努力营造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氛围,促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产教结合,更好地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主办单位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
三、组织领导
大赛设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和平 省政协副主席、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解 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 明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刘少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兴旺 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会长
成 员:左申友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刘晓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处处长
梁祥君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齐建平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朱玉华 省教育厅师资处处长
余奕祥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王淑芳 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二级调研员
王 海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各承办职业院校院(校)长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成处,王淑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檀俊、饶庆眉、徐贵亮、陈德宝、马军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省教育厅职成处、高教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余奕祥同志兼任专家委员会主任。
四、大赛时间
高职组:2020年2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待教育部确定具体赛项后另行通知。
中职组:2020年2月28日-3月1日,2月28日报到。
五、参赛对象
高职组参赛对象为全省高职院校2020年春季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1996年5月1日之后出生);中职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2020年在籍全日制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级工班一至三年级学生,1999年5月1日之后出生)。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可参加省赛,不参加国赛。
六、大赛项目
大赛项目分高职学生组、中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
(一)高职学生组
承办院校、赛项等另行通知。
(二)中职学生组
设财经商贸类、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教育类、旅游服务类、农林牧渔类、石油化工类、土木水利类、文化艺术类、信息技术类、休闲保健类、医药卫生类等12个专业大类共57个项目。
每位参赛选手限报1个比赛项目,不得兼报。
个人项目选手不足9人、团体项目选手不足5组的,取消该比赛项目。
具体项目设置、组队方式、承办学校见附件。
系职业(工种)技能竞赛的,高职组、中职组按高级职业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实施竞赛;竞赛试题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提取。
(三)教师组
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大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高职组:实施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中职组:中职组继续实施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0年1月2日—2月3日。
(二)报名方法及需要提交材料
高职组报名方法及需要提交材料将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网另行通知。
中职组各市市级大赛均须统一通过安徽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信息化管理平台报名。报名时需上传参赛选手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学籍表(须有学校公章和主管部门印章)等辅证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中职学生组个人项目每位选手限报一名指导教师,团体项目每组限报2名指导教师。
各代表队根据竞赛赛点安排,每个赛点按专业类别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
八、大赛赛点及竞赛规程
大赛赛点见附件。
竞赛规程,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网、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网。
九、有关费用
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与报名费用。
大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十、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
每个竞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一、二、三等奖项数量分别按本项目实际参赛选手人数的10%、20%、30%设置,优秀组织奖按承办院校和代表队20%比例设置。
(二)职业资格的认定
车加工技术,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两项成绩均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车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各市、省直管市县选拔赛成绩合格选手,只核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参赛教师、指导教师
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大赛等级奖,颁发证书。
(四)优秀组织奖
省级大赛按各代表队获奖的数量统计总分,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1分,团体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5、4.5、1.5分。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